提前毕业
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完成6个学期或7个学期且符合毕业要求的,授予学士学位。
申请对象
当前为2年级第二学期(4个学期)学生(仅限在读期间的二年级第二学期申请)
申请时间
第一学期:5月的第3周,第二学期:11月的第3周
资格限制
医学类、5年制建筑系(专业)、插班生、转学部(系)生、计划外招生的学生除外
提交材料
提前毕业申请表(所在学院行政办公室)
审批流程
填写申请表→所在系指导教授和系主任确认后提交至系办→提交至学院行政办公室→学生事务支援组受理
审批查询:二年级第二学期成绩评定结束后,进入学生事务管理系统查询
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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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修读成绩平均绩点低于4.0时(毕业学期也要保持在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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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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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提前毕业时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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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提前毕业要求,上一学期平均绩点在4.3以上的,每学期可在标准学分外多申请3学分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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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第6学期(或第7学期)提前毕业,但毕业审核未通过的,须全额缴纳第7学期(或第8学期)注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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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资格者须注册满8个学期并正常进行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