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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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完本专业课程基础上,另修读辅修专业20学分以上者,颁发学位证书上注明辅修专业系名称的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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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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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第二学期学生-四年级第一学期学生(四年级第二学期学生限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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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关总平均绩点,但各系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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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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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自然类/昼夜可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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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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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护理系、建筑系、医学院系、体育学部(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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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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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修修读申请表(提交至所在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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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修申请及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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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修读申请表→本系系主任、辅修系系主任盖章→提交第一专业系办公室→由学生事务支援组汇总报校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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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查询:网站→学生事务管理→学籍管理→第二专业申请明细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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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辅修或辅修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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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专业修读申请期间,向本系提交放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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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变更辅修修读系,填写已修系放弃申请表和新系申请表,提交至本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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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期第二专业资格申请:在毕业学期,通知第二专业修读人员所在系,在资格申请、放弃修读、第二专业未结业中选一,并向本人所在系提交申请
【8月毕业生:4月底至5月初 / 2月毕业生:9月底至10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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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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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第一专业毕业要求,则不认可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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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选择辅修系(专业)的专业(专业必修或专业选修)课程,修满至少2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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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专业(第一专业)和辅修科目相同,只认可主专业(第一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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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学生集中申请特定系(专业)的,可能会限制人数,以保证课程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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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时,辅修科目记为【辅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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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辅修资格后,在成绩单上记为【辅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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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完成两个学期以上的学生(一年级两学期)有资格申请辅修,一年级修读课程不能认定为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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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入学的学生必须在辅修、双学位、融合专业、专业强化中选其一义务修读,方可毕业(留学生、插班生、提前就业定向培养系新生除外)
双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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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完本专业课程基础上,另修读双学位专业42学分以上者,授予两个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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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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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第二学期学生-四年级第一学期学生(四年级第二学期学生限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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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关总平均绩点,但各系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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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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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自然类可交叉/昼夜不允许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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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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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系、护理系、建筑系、医学院系、保健医疗院系(生物医学工程系、运动康复福利系可以申请)、体育学部(体育)、音乐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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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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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位修读申请表(提交至所在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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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位申请及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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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修读申请表→本系系主任、双学位系系主任盖章→提交第一专业系办公室→由学生事务支援组汇总报校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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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查询:网站→学生事务管理→学籍管理→第二专业申请明细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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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双学位或双学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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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专业修读申请期间,向本系提交放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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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变更双学位修读系,填写已修系放弃申请表和新系申请表,提交至本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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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期第二专业资格申请:在毕业学期,通知第二专业修读人员所在系,在资格申请、放弃修读、第二专业未结业中选一,并向本人所在系提交申请
【8月毕业生:4月底至5月初 / 2月毕业生:9月底至10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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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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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第一专业毕业要求,则不认可双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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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选择双学位系(专业)的专业(专业必修或专业选修)课程,修满至少4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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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位系如有其他毕业要求,必须达到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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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专业(第一专业)和双学位科目相同,只认可主专业(第一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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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学生集中申请特定系(专业)的,可能会限制人数,以保证课程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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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时,双学位科目记为【双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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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双学位资格后,在成绩单上记为【双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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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完成两个学期以上的学生(一年级两学期)有资格申请双学位,一年级修读课程不能认定为双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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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位系如有其他毕业要求,必须达到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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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入学的学生必须在辅修、双学位、融合专业、专业强化中选其一义务修读,方可毕业(留学生、插班生、提前就业定向培养系新生除外)
从2014级开始,修读双学位、融合专业的,第一专业修读学分标准为48学分。
中途放弃双学位、融合专业学习的,第一专业修读学分将按照原来的标准进行,而不是48学分,请慎重决定。
融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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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完本专业课程基础上,另修读融合专业42学分以上者,同时授予融合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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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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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第二学期学生-四年级第一学期学生(四年级第二学期学生限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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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申请资格要求,请查阅各融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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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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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期间,将申请表提交至融合专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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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受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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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专业修读申请表(提交至融合专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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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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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修读申请表→融合专业办公室→学院行政办公室→由学生事务支援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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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查询:网站→学生事务管理→学籍管理→第二专业申请明细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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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及放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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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资格申请对象,将在4年级第二学期(毕业学期期间)通知院系名单 须在资格申请、放弃修读、未结业中选一,并提交申请(第一学期:4月份,第二学期:10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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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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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第一专业毕业要求,则不认可融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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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时,融合专业科目记为【普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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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第二学期提交资格申请表后取得资格的,在毕业证书、成绩单上注明融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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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融合专业相关事宜,请见《实施细则》(要览),其他事宜请咨询融合专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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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修满42个学分,包括融合专业开设的专业必修和专业选修。
(各融合专业的修读学分和认可学分可能会根据不同年度课程而所变化,相关事宜请咨询融合专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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