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学生在开学前从大学开设的课程中选择拟修读的课程并于选课期间进入学校网站(www.gachon.ac.kr)进行选课(录入)的过程。
选课学分(含重修)不得少于12个学分(第8学期至少选1门课程),2012级-2013级选课不得超过18学分,2010级-2011级不得超过19学分,之前入学的学生选课不得超过21学分。 韩医学院最多选课23学分,护理系、建筑系、法律系最多21学分:含学分转换学分(学业警告对象包含学分转换学分)
※一学期取得学分少于12学分(含重修)的,不在奖学金评选之列。
☞第7学期(4年级第1学期)少于9学分提前毕业对象且前一学期平均绩点达到4.3以上者,每学期可以额外申请3学分。
昼夜交叉选课学分不得超过9学分。
昼夜交叉选课学分不得超过9学分。
重复修读同一门课程的,只认可一门课程,毕业学分按一门计算。
※ 即使课程编号不同,重复修读课程名相同的课程的,作为重复处理。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学生所在院系和其他院系开设的课程相同,也作为重复处理(课程编号是课程管理代码,因此可能会随时变动)重修必须选择同一门课程
课程表变动导致上课时间重叠、取消、分班等情况而需要改选时,由学生本人变更录入。
预选课没有名额限制,正式选课期间名额报满的课程需要重新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