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中断学业,放弃学业。
除籍类型
自愿退学(退学):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学业,按规定程序得到校长批准的情况
希望退学的人员必须将注明原因且由监护人签字的退学申请表经由指导教授(专业主任)提交。自愿退学(退学):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学业,按规定程序得到校长批准的情况 希望退学的人员必须将注明原因且由监护人签字的退学申请表经由指导教授(专业主任)提交。
退学人员缴费退还基准日
退还事由 发生日 / 退还金额 一直到当学期开学前一天(新生则为入学日) 全额 开学之日至开学第30天 注册费的5/6 开学第31天至开学第60天 注册费的 2/3 开学第61天至开学第90天 注册费的 1/2 开学第91天后 不予退还 不含入学费
休学或复学后退学的情况,使用最多上课天数的休学申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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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注册除籍:在学期规定期限内未注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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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未复学除籍:休学期满后,在注册期间未复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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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学业警告除籍:连续3次或累计4次以上学业警告时 (韩医学院则为连续3次或累计4次留级时,按留级除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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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超过在校年限除籍:超过在校年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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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处分除籍:因有损学校名誉或做出违背学生身份的事情或品行不良等,被纪律委员会除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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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自愿退学(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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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未注册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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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未复学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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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学业警告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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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超过在校年限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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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处分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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